关于2017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接学校通知并根据《安庆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现就我院2017年申请成人学士学位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授予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授予学士学位:
(一)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总平均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者担任此项工作的初步能力;
(三)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良好(含良好)以上;
(四)在籍期间通过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我校规定学位外语考试非外语类专业申请者在我校学习期间,应参加全国自学考试非外语类专业本科段英语科目考试并达到60分及以上;英语类专业申请者第二外语可选择自学考试本科段日语考试,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法语考试,合格成绩均应达到60分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和行为;
(二)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含严重警告)处分;
(三)受到所在单位行政警告处分;
(四)因学业原因受到留级、降级处理;
(五)累计四门以上(含四门)课程补考现象;
二.申请时间
学位申请者必须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的一年内,向我校提出学位申请(只有一次申请学位的机会)。
三.填报相关材料
1、登陆安庆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页,下载填写《安庆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审批表》并贴好照片。
2、提供学位外语合格成绩单。
3、缴纳学位评审费200元(按省物价局相关文件执行)。
4、以上材料及评审费于2017年5月10日前交安庆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龙山校区)文溯楼4楼教务办公室余老师处,来前咨询电话:0556-5302665。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