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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安庆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9年度引进人才计划与政策

发布时间:2018-12-07 点击量:

安庆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9年度引进人才计划与政策

岗位名称

拟聘人数

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联系方式

学科专业

名称

学历(学位)

其他

教学人员

2

工商管理

博士

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方向

联系人:程老师

电话:0556-5303989

邮箱:jjglrcyj@163.com

教学人员

2

管理科学与工程

博士

物流管理、信息系统、电子商务方向

教学人员

2

会计学

博士或硕士

教学人员

2

应用经济学

博士

国际贸易、金融(工程)、投资(风险)管理方向

一、招聘人才基本条件

1、热爱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岗位工作。

4、领军人才、教授等高端人才年龄原则上要求50周岁以下(196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要求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其中应届博士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要求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获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类别及要求

(一)高层次领军人才和团队。符合安徽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引进高校领军人才和团队的意见》中规定的一类、二类、三类人才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

(二)“天柱学者”。(符合学校“天柱学者奖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岗位要求)

(三)教授。有突出的个人业绩,符合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需要。

(四)教学科研岗博士研究生。本科学段专业与研究生学段专业相同或相近,并满足以下基本科研水平要求:

(1)理工科博士以第一作者在SCI\EI\MEDLINE\CSCD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

(2)人文社科博士以第一作者在SSCI\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

(3)(特需专业以第一作者在 SSCI、CSSCI(含扩展版)、A&HCI、SCI、EI 、 MEDLINE、CSCD(含扩展版)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五)专职辅导员岗博士研究生。

(六)优秀硕士研究生。(除作特别要求的,均要求学术型硕士)

三、招聘人才待遇

注:对于(四)(五)类引进博士,若科研水平达不到基本条件,可以人事代理方式入职,按一般专业博士兑现相关待遇。两年内达到基本条件(按当年要求标准)后学校予以选聘报批入编。

(一)高层次领军人才和团队,待遇面议,一人一议。

(二)“天柱学者”待遇按照《安庆师范大学“天柱学者”奖励计划办法》执行。(见校园网公告)

(三)教授。

1、一次性资助购房补贴40-80万元(含税),在我校工作满10年后,购房补贴形成的产权归个人所有。

2、一次性资助安家费10-20万元(含税),最低服务期为10年。

3、资助科研启动费10-15万元。

4、享受教授特殊津贴12000元/年(含税)。

5、配偶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为45周岁以下的,可以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夫妻同进同出。

6、特殊人才,可采取柔性引进的方式,待遇面议。

(四)教学科研岗博士研究生。

1、购房补贴:特需专业为40-60万元(含税),急需专业为30-50万元(含税),一般专业为20-40万元(含税)。在我校工作满10年后,购房补贴形成的产权归个人所有。

2、安家费:特需专业为15万元(含税),一般专业和急需专业为10万元(含税),最低服务期为5年。

3、科研启动费:科研启动费理工类8万;人文社科类5万。

4、其它待遇:

(1)享受校内副教授岗位经济待遇三年。

(2)经考核合格,享受博士特殊津贴12000元/年。

(3)特需、急需专业博士配偶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为40周岁以下的,可以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夫妻同进同出。(配偶由学校安排工作的,购房补贴降低20%。)

(4)特别优秀的人才,待遇可面议。

(五)专职辅导员岗博士研究生,待遇参照教学科研岗博士研究生。

四、专业类别:

1、特需专业:英语、法语、民商法学(知识产权)、财会类、金融类、音乐学、设计学、新闻传播学、统计学、保险学、机械类、学前教育学。

2、急需专业: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美术学、教育学、心理学、电子信息类专业。

五、工作程序

1、提交应聘材料

请致电相关学院招聘工作联系人,邮件投递《个人简历》至相关学院并投递至人事处专用邮箱,投递简历时,请一并详细提供科研成果清单,获奖证书等材料。请在邮件主题标注求职人、学历(学位)和应聘岗位等简要信息。

2、组织人员考核

收到简历后,人事处、相关学院及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邀请其来校参加考核。来校参加考核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身份证、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证明)、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等相关材料。考核方式采取试讲、面试等多种方式灵活进行。

3、公示录用结果

对考核合格人员,一经学校研究同意后,人事处将拟录用人员信息通过校园网公布7个工作日。

4、签订协议。

5、本计划有效执行时间为2019年元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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