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06 点击量:
各院系:
2008届毕业生即将办理毕业离校手续,为及时高效完成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现将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院系将所有毕业生的相关信息以班级为单位制表(一班一表)后与6月10日前通过电子政务发送到保卫处(样表附后)。
二、请各院系统计毕业生离校时须办理户口留存手续的学生名单,并在表格中注明。
三、户口留存协议书的签订等工作按照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处的相关通知精神执行。
特此通知
安庆师范学院保卫处(部)
二〇〇八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