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2022
当前位置: 首页 >> 团学工作 >> 团学公告 >> 正文
团学公告

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3 点击量:

各团支部:

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以下简称“推优”)是党建带团建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共青团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加强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健全团组织的重要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现将我院2020年“推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优”对象

年满18周岁,我院自愿申请入党并已正式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推荐对象应有1年以上团龄。

二、“推优”条件

1.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状况。

2.在日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表现突出,起模范带头作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行为。

3.学习态度端正,刻苦认真,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成绩优良,表现突出。

4.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公益活动,关心集体,具有团队精神,能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热心为同学服务,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5.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团组织可优先向党组织推荐:

(1)受校级及以上表彰以及在特殊时期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在本次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政治素质好、担当精神强、敢打硬仗、冲锋在前的优秀团员青年,可推荐作为团组织“推优”入党的重点培养对象。

(2)在校风建设、科技创新、见义勇为、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3)在团学工作中积极主动,表现优异者。

(4)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中主动参与志愿服务者优先。

6.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作为“推优”对象:

(1)在上一学年学习考试中有不及格现象或大学期间累计不及格超过3门次者。

(2)在校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者。

三、推荐程序

“推优”工作以班级团支部(含研究生班级)为单位进行。

 1.加强团员教育。各班团支部应认真组织团员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引导团员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要进行党的历史和光荣传统教育,帮助团员增强党性意识,端正入党动机。

2.各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推优”条件,广泛听取团内外群众意见,讨论确定符合推荐要求的团员提名名单。党员参加所在团支部委员会讨论。

3.召开团员大会。各团支部介绍提名情况;被提名人在会上汇报思想、学习、生活及工作情况;开展民主测评和评议。团支部根据测评和评议情况进一步征求辅导员、相关老师意见,召开团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名单。开展民主测评和评议的团员大会到会人数应不少于团员总人数的4/5。

4.各团支部委员会指导推荐人员认真填写《安庆师范大学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并报各学院团委审定。

5.学院团委汇总并报送学院分党委(党总支)审定后填写《安庆师范大学入党积极分子推荐汇总表》(一式3份),一份留存,两份分别报送学院分党委(党总支)、校团委备案。

四、“推优”比例

各班级团支部确定推荐对象比例不超过班级已提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总人数(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除外)的20%。

五、工作要求

1.各班级团支部(含研究生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深刻理解“推优”工作的重要意义,对照条件,把握工作程序,切实做好“推优”工作。由于受疫情影响,各班团支部可用线上形式开展相关工作保证工作按时完成。

2.“推优”工作各班级团支部应在10月16日之前完成,《安庆师范大学入党积极分子推荐汇总表》、《安庆师范大学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电子版请10月16日前交至院团委对接的学生干部处。

 

附件:

1.安庆师范大学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

2.安庆师范大学入党积极分子推荐汇总表

3.安庆师范大学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实施细则

 

 

                  共青团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0年10月12日

 

CopyRight © 2018 安庆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