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文件精神,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对团员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参加团课学习和志愿服务等培养教育情况、综合评价结果等进行预审,现将预审通过结果公示如下:
沈一凡,男,汉族,2024级国际商务专业研究生学生;
彭欣彤,女,汉族,2023级物流管理专业1班学生;
鲁雨菲,女,汉族,2023级物流管理专业1班学生;
鲍玲颖,女,汉族,2023级物流管理专业2班学生;
洪 欣,女,汉族,2023级物流管理专业2班学生;
王灵灵,女,汉族,2023级物流管理专业2班学生;
李宛莹,女,汉族,2023级电子商务专业1班学生;
张朵朵,女,汉族,2023级电子商务专业2班学生;
尹 灿,男,汉族,2022级物流管理专业2班学生;
胡欢欢,女,汉族,2023级金融工程专业陶因班学生;
张晶晶,女,汉族,2023级金融工程专业2班学生;
张雅婷,女,汉族,2023级金融工程专业3班学生;
朱雪珍,女,汉族,2023级金融工程专业3班学生;
高博文,女,汉族,2023级金融工程专业3班学生;
唐欣茹,女,汉族,2023级金融工程专业3班学生;
孙传玉,女,汉族,2022级财务管理专业1班学生;
闻淑娴,女,汉族,2023级工商管理类1班学生;
郝静雯,女,汉族,2023级工商管理类1班学生。
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28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团委反映。联系电话:0556-5303697。
共青团安庆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