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5届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工作,提高学生毕业论文质量,全面推进我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根据《安庆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院发[2005]2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关于2015届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院教字[2014]1 号)教务处发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领导
2015届毕业论文工作在校教学工作委员会领导下进行。
学院成立毕业论文工作指导组。市场营销专业毕业论文领导组由院长杨国才、副院长潘锦云、市场营销教研室主任田莉、辅导员余江舟、辅导员张仲清、教务员余兆旺组成,杨国才任组长。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习领导组由院长杨国才、副院长潘锦云、国际贸易教研室主任殷功利、辅导员张军、教务员余兆旺组成,潘锦云任组长。物流管理专业实习领导组由院长杨国才、书记李亦亮、物流管理教研室主任黄先军、辅导员张军、教务员余兆旺组成,李亦亮任组长。财务管理专业实习领导组由院长杨国才、书记李亦亮、财务管理教研室主任王红、教务员余兆旺组成,杨国才任组长。具体负责制定本学院学生毕业论文工作计划、选派指导教师与评阅教师、审定毕业论文选题、开展毕业论文前期、中期及后期检查、组织论文答辩、审定论文成绩、开展毕业论文质量分析与总结等各项工作。
二、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2015届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的选题、指导、评阅、评价等环节实行网上操作和管理。指导教师和学生均须通过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毕业论文有关环节的操作。
2、严格指导教师资格审查。凡不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不得担任毕业论文指导教师。
(1)具有讲师以上(含讲师)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2)近两年承担了科研、教研课题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或公开出版了专著或教材。凡不符合该项条件者,需向学院毕业论文工作指导组提交一份相关学科的研究综述,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担任毕业论文指导教师。
3、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组织指导教师和2015届本科毕业生认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及我校毕业论文工作管理规定,毕业论文指导过程的各项具体要求均应严格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4、认真审定学生毕业论文选题。教师所出选题应尽量结合本人课题研究与科研现状,尽可能减少虚拟选题数量,同时注意与上届毕业论文选题的重复率。各学院在教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提交毕业论文选题后,将及时对选题进行审定。确保一人一题。
三、时间安排
本届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9月15日前,学院按专业成立毕业论文工作指导组,拟订工作计划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审查指导教师资格。
2、9月16日至9月23日,学院召开指导教师和学生动员会,学习有关文件,公布毕业论文工作要求;指导教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毕业论文选题申报。
3、9月24日至27日,学院毕业论文指导组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审定毕业论文选题。
4、10月9日前,教务处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审定毕业论文选题。
5、10月10日至10月14日,向学生公布选题、指导教师等信息;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在相应的时间段进行选题;教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学生选题确认。
6、10月15日,指导教师与学生见面,指导教师填写纸质毕业论文任务书,并下达给学生。
7、10月16日至本学期末,学生撰写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交指导教师审阅,并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提交第一次“周志”;教师审阅开题报告,并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系统及时评阅学生“周志”。学院自查。
8、2015年3月10日前,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初稿交指导教师审阅,并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提交第二次“周志”;指导教师审阅论文初稿及学生“周志”。学院开展毕业论文工作中期检查。
9、2015年4月20日前,学生修改毕业论文初稿、二稿直至最终定稿,并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提交“周志”;指导教师审阅二稿、三稿及学生“周志”。
10、2015年4月下旬,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分别评定论文成绩,学院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审核。教务处组织本科毕业论文相似性检测工作。
11、2015年5月上旬,组织毕业论文答辩。
12、2015年5月15日24:00之前,教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登录学生毕业论文成绩。
13、2015年5月20日前,学院进行毕业论文工作总结、分析,将有关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推荐、评选。
特此通知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