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和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的领导下,学院团总支、教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及各班级辅导员,负责学生诚信考试的教育、管理、监督、奖惩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加强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把诚信教育贯穿到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坚持将诚信教育与学生的德育教育相结合、与学生日常管理相结合、与课堂教学相结合。
三、学院团总支通过诚信标语征集、诚信考试征文等多种诚信教育方式积极营造诚信考试氛围。
四、学院在期末考试前组织“领导进班级”系列活动,开展诚信考试主题教育,培养学生诚信考试意识。
五、各班级辅导员应在考前开展“诚信考试”主题班会,并组织学生考前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六、考试期间,考生须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
(一)学生应自觉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遵守考试纪律;
(二)学生考试前不得盗取试卷或答案;考试后不得以送礼、纠缠、威胁等手段干扰教师评分;
(三)学生应携带考试证、学生证、身份证,提前到相应考场,在指定位置就座,不得随意更换座位;
(四)考试前应自觉关闭通讯工具,并将含考试内容的文字资料、电子设备放在指定位置;
(五)不得在课桌、文具、身体、衣服等处书(刻)写与考试课程有关的内容;
(六)考试期间不得旁窥、交头接耳、传递试卷答案;
(七)不得在考试期间,利用上厕所等机会在考场外偷看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
(八)不得由他人代替考试或替他人参加考试;
(九)交卷后不得私自更改已交试卷答案;
(十)不得伪造证件、证明获得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七、有舞弊行为的,一经发现,按照《安庆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校政字[2017]71号处理。
八、对违纪学生,辅导员及时批评教育,并责令学生做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辅导员将约谈违纪学生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九、违纪学生列入学业预警对象,且当学年不得参与评奖、评优、评困难补助。
十、一学期一个班级在两门(含两门)课程以上,出现考试作弊情况的,辅导员要向分管院长、书记书面说明情况。四门以上课程出现作弊的,辅导员向分管院长、书记作深刻检查。
十一、对考试中出现作弊现象,学院欢迎学生提供证据进行实名举报。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工组
2022年11月10日
诚信为人诚信考试签名承诺
专业 班 ______
在各种类型考试中,我将十分珍惜个人诚信。我庄严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不进行任何形式的作弊,也不帮助他人实现任何形式的作弊,绝对做到文明考试、诚信考试,若我违反考试纪律,愿意承担一切违纪后果。请老师和同学们监督我的考场行为。
承诺人(在下表中签名):
承诺日期:20 年 月 日